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从体系布局、统筹资源、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四个方面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在提升区域创新整体效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高水平科技供给。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战略和主抓手,紧盯国家、自治区重大需求,立足优势特色产业禀赋特点,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专项发展新路径,针对科技资源重复、分散等问题,持续推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世界首套万吨级二氧化碳制芳烃工业试验项目、“源网荷储”、华西牛、玉米密植高产示范、“一湖两海”水污染综合治理......一批批补链延链强链重大项目实施筑牢内蒙古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提出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
科技计划体系是政府组织科技创新活动重要载体,也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关键举措。为更好适应现阶段科技体制改革要求,自治区科技厅把科技计划体系作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重要着力点,确保科技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战略发展目标一致性,在制定《改革方案》中,以构建更加聚焦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提升科技创新效能、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科技计划体系为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凸显4大改革亮点。
――布局更加合理的科技计划体系。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及组织形式是本次改革最大亮点。《改革方案》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创新发展需求,结合自治区产业发展布局和创新平台建设布局,突出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优化改革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
――统筹更多的科技创新资源。根据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对重大科技任务的统筹部署,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与国家、区内行业产业部门、盟市协同联动,全链条设计、一体化部署科技计划,高效配置内蒙古科技创新资源。
――创新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机制。根据科研任务需要,分类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定向委托、长周期和非共识等项目遴选和组织管理方式,实施以成果质量为导向的过程管理。
――全面优化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全面优化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是改革的关键支撑。《改革方案》明确,以需求定任务,以任务配资金,统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资金。推动科技计划与科技专项资金协同联动,整合原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
此次《改革方案》共涉及五部分18项内容,具体由“总体要求”、“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及组织形式”、“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优化改革科技专项资金”、“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其中,在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及组织形式方面,《改革方案》将原有“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基础研究、创新能力提升”四类科技计划,优化改革为“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能力提升、基础研究”五大类科技计划,明确各类计划任务目标,下设专项类别和各专项组织形式。五类科技计划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调度,全部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强化科技计划项目从申报、立项、实施管理到综合绩效评价等的全链条、一体化管理。
此外,《改革方案》以两个“优化”对科研项目选题机制和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结构进行改革。根据科研任务需要,优化科研项目选题机制,凝练重点领域指南方向,分类实施项目组织管理,对科技专项实行动态调整。强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专家库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优化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结构,保留“自然科学基金”,整合其他四类资金为“财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科技计划和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灵活调配资源,不断提升组织效率。
《改革方案》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方位护航改革实施,《改革方案》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和协同推进,做好科技计划体系和科技专项资金整合衔接,完善项目组织方式和管理机制,保障项目与经费配套实施,实现滚动支持和退出机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