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科技领域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提升服务效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旨在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科技服务效能,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主体活力。
《清单》围绕科技领域14个事项,提出优化职能职责、提升服务效能具体措施。
《清单》赋予创新主体更大自主权。赋予首席专家项目实施自主权,让首席专家拥有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使用自主权以及研究团队遴选等权限;科技“突围”工程36项重点任务全部由首席专家牵头实施。同时,将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由高校、科研院所扩大到国有企业。此外,赋予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在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的自主权,赋予企业和社会组织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
《清单》多措并举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赋予部门和单位项目管理权限,下放项目验收管理权限;简化科研项目绩效管理;改进科研项目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多部门监督结果互认,减少检查频次。建立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明确探索新路线、新技术、新模式等过程中的容错免责情形;实现科技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网上管,为科研人员减轻工作量70%以上。
《清单》提升科技管理服务效能。内蒙古自治区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力度,允许新入职博士学位科研人员直接申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增设自治区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5岁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立项占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总数比例达78.5%。
此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自治区科技重大项目,深入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累计为11167家企业提供精准创新服务。优化重大科技项目遴选方式,采取竞争择优、定向委托等遴选方式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实施方式,今年开展的防沙治沙和低碳能源两批28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全部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实施。
《清单》提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效。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实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推动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将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力推动政策落地显效,推进各地各部门、科研单位结合实际提出细化举措,积极推广赋能效果好、示范作用强的典型案例;及时掌握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堵点难点、企业创新中的急难愁盼,适时推出改革措施升级版,提升创新驱动效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