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消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28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遴选认定工作。经地方申报、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认定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10家、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15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附件:
1. 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公示名单
2. 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