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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500最新版本下载_2019年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

2019年,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减税降费直接惠企惠民、公平有效,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举措。各级财税部门把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1月1日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4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从10%降至9%;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减税降费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稳定发展。2019年全年减税降费2.36万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93万亿元。制造业及其相关环节增值税减税5928亿元,减税幅度为24.1%;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分别减税257亿元、44亿元,减税幅度为5.2%、6.7%;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其他行业增值税负担也实现不同程度降低。民营企业合计减税1.26万亿元,占全部减税数额的65.5%。小微企业减税2832亿元,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纳税人达到626万户,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新增456万户。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上2018年10月1日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优化税率结构翘尾因素,合计减税4604亿元,使2.5亿纳税人直接受益,人均减税约1842元。

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级政府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努力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并在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时,向基层财政困难地区和受减税降费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增强其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实施县级财政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统筹财政收支和库款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优先次序,切实兜牢县级“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二)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支持脱贫攻坚。落实和完善精准扶贫举措,围绕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突出短板,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261亿元,增长18.9%,进一步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其他相关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额度分配继续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94亿元,支持提前一年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利用跨省域补充耕地收入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收入安排817亿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全国832个贫困县已整合2019年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超过3200亿元。出台对企业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等政策。推进扶贫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全年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09万人,贫困县摘帽344个。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重点保障和优先支出领域,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分两批将40个城市纳入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政策范围。继续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加快推动形成长江大保护格局。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渤海综合治理,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思路,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和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各地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借、用、还的全过程监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偿债责任,严防专项债券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共发行43624亿元,到期偿还债券本金13152亿元,支付利息6567亿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309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余额限额240774亿元以内。同时,协助稳妥处置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推动提升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三)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20亿元,支持提前完成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去产能目标。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科学技术支出3516.18亿元,增长12.5%,支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科技重大专项加快攻坚。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研经费后补助制度,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增支持58个开发区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不同类型双创载体。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累计支持超过5100家创业企业。支持59个市(州、区)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对上一年度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费率不超过2%的地方予以奖补。2019年,全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增长9.8%,融资担保费率下降0.3%,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突破2400亿元、担保户数16万户。推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突出问题。

(四)促进扩大投资消费需求。全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776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方面。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00亿元,较2018年增加8000亿元。允许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所筹资金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强化重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工程资金保障。加大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力度,推动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给予补贴,对地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现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给予补助,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

(五)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71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及时拨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支持生猪稳产保供。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重点对中西部地区给予补助。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推动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深入研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推进雄安新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政策制度体系。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并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进一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六)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促进扩大就业。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39亿元,增长14.9%。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超过1500万人次。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额扣减额度,扩大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范围。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问题。全国约1.5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19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37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获得营养膳食补助。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支持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目标顺利完成。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出台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22个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全年受益1512亿元。扎实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中央层面完成划转企业81家,划转国有资本总额13264亿元。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增幅约5%。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69元,支持地方做好预防接种、妇幼卫生等健康服务项目。出台罕见病药品等增值税减免政策,支持将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覆盖3亿多患者。强化民生政策兜底。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和优抚对象等人群的补助标准,出台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断保接续等解困政策。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支持棚改开工建设316万套,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35.5万户,27个地区改造老旧小区352万户、3.2亿平方米。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47亿元,增长14%。持续推进全国5万余个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积极推进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方案。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明确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推进国债管理市场化改革,优化国债品种期限结构。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至40个中央部门和36个地方。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着力推进税制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资源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草案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研究逐步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积极推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