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建农业系列正高级评委会的通知》,正式组建农业系列正高级评委会,负责广西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为规范此项工作,下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对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标准、适用范围、学历、资历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修订了农业系列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是明确了职称适用范围。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职称注重对专业理论功底和研究创新能力的要求,适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农业科研、农业教学、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非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工作的技术人员;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则注重农业技术应用推广能力的要求,适用于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进一步淡化论文导向。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同行专家认可的技术推广规划、技术分析报告、咨询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和经济论文分析报告等可替代论文。首次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以及采用后获领导批示的,可以视同为论文,引导广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深耕专业、潜心研究,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三是完善基层倾斜政策。首次将在县城所在地以外的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15年以上作为高、中级评审的破格条件,县乡以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以下职称的,可以适当降低论文著作要求。对申报者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四是更注重品德、业绩、能力导向。评审条件涉及思想政治、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破格条件8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