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消息,根据《关于开展脱盐乳清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23〕2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相关申报和评审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拟发布的脱盐乳清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任务入围揭榜单位进行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电子邮件发送至spc@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脱盐乳清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任务入围揭榜单位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月19日
附件:脱盐乳清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任务入围揭榜单位(公示稿).doc